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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精选| 谈工艺美术品的分类及名目(二)

  • 时间:2021/03/04



谈工艺美术品的分类及名目

李苍彦  



在工艺美术品的分类上令人疑惑,在一些工艺美术品的名目上也同样存在令人费解的问题。












例如,在工艺美术品中有“料器”,若从词意上理解,料器是用“料”制成的器物。将料器列为“料制工艺”,那么这是什么“料”?凡物之可供应用者,皆曰“料”。料,是可供制造或供饮食的物质,如原料、材料、衣料、裤料、木料、颜料、燃料、饮料、佐料、石料……以至牛马所吃的干草或杂粮,叫作草料、料豆。作为工艺美术品,青铜器是用青铜材料铸造的,玉器是用玉石材料琢磨的,瓷器是用瓷土材料制作的,木器是用木材制成的……那么这料器的“料”,是什么料?恐怕只有接触过这种工艺品的人才知晓。作为一种工艺美术品的品名,是否从严谨的工艺美术学的科学、求实的角度加以必要的、明晰的命名呢?所谓料器,是用玻璃料棍,在焰火上焙烧,在玻璃料棍软化时,具有柔韧的可塑性,用镊子巧塑成手工艺品,被人们誉为“火的艺术”,人们习惯于根据所选用的材质分类为玻璃工艺,这很确当,但若从其制作的工艺技巧上讲,纳入雕塑的塑类,也是十分确当的。所谓料器,是民间艺人对玻璃料制成的器物的略称,从工艺美术学科的品类名目上,仅简称为“料器”,从其内涵与外延上对不明详情的人来说,作为学科品目的命名是不确切的,也是值得商榷的。













例如,地毯。一直以来,许多人沿袭着将所有的以纤维织成的铺覆物统称为“地”毯。实际上“地毯”只是织毯工艺品中的一种。除踏毯之外,还有卧毯、挂毯、抱柱毯、坐垫毯、马鞍毯以至广告毯等,统称为地毯工艺,显然其分类与名目和实际相去甚远。










例如,如今用“抽纱”将我国所有的刺绣品,如挑花、补花、绣花、花边、堆绫子、平绣、垫绣、影绣、盘金绣等制成的绣品及针法全包纳进“抽纱”之内,或将抽纱与诸多绣品平列,或说抽纱仅是诸多绣品或针法中的一种,这种混交式的或曰“辈分”不同的分类合适吗?众所周知,抽纱一词是外来语,是从英语Drawn翻译过来的,其意是“抽纱工”。据多种版本的工艺美术史解释,“抽纱是刺绣的一种。抽纱,亦称花边,相传源于意大利、法国、葡萄牙等国,约在1885年左右传入我国沿海口岸及附近乡村。到1912年在我国已有比较大的发展。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在上海、江苏和浙江一带习惯称为‘花边’,在山东、广东和浙江等地,习惯称为‘抽纱’或统称为‘花边抽绣’”。(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人事教育局编《工艺品商品学》,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然而在另外多种版本的出版物中讲,抽纱即是中国民间挑花的十字挑花,又称挑织十字花绣,在我国历史悠久,流行地区较广。还讲“抽纱”即是中国传统手工艺的“花边”。既是近代从国外传来的,又怎能说在中国历史悠久?抽纱仅是刺绣的一种,为何又成了所有绣品的总称?从种种解释中,您是否感到有些矛盾?您或许会说,以抽纱工艺概括中国的所有绣品及所有的绣花针法,这是技术引进、洋为中用。但是从中国工艺美术学的角度审视研究,既然讲的是中国的工艺美术传统的分类及品目,尤其是中国的绣花、绣品,还是应该保持中国的气派。中国的挑、补、绣艺在神州大地各地域、各民族都有着极其鲜活的艺术特色,仅用西方的“抽纱”二字,怎能包括?在中国的工艺美术学科中,是否还是坚持中国固有的词语更妥帖?











例如,“彩塑”一词,在辞海、辞源及许多典籍中,将其释为“彩塑即泥塑”,或者定义为“泥塑就是彩塑”。对于这种解释似乎已经成了无须多说的定义。但是,若从工艺美术学的角度审视,这“彩塑即是泥塑”的释义,就值得探讨了。彩塑一词的内涵与外延,以至影响到今天工艺美术的分类及品名是显而易见的。用“彩”就能塑造出实实在在的物体吗?彩,是指颜色,多种颜色为彩。塑,是塑造物体的形象。用色彩可以绘出平面的画,可以用文字及文学的笔法描写出各类精彩的形象。泥塑,是用泥塑造出来的,彩塑绝不仅仅是泥塑。仅有彩,即颜色就能塑造出实实在在的立体造物吗?再者说,彩塑即泥塑,其不确之处还在于,在工艺美术品中有许多名目都可以指认为彩塑,如酥油花,是酥油塑;用丝帛创作的绢人、绢花,是绢塑;用面粉创作出的面人,是面塑;还有油泥塑、堆灰塑、蜡塑等。哪一种不是色彩绚丽呢?这种彩塑即泥塑的解释,是不严谨也不符合工艺美术实际的,在工艺美术学科中,是会造成歧义的。











大约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市街及报刊上,出现许多涉及工艺美术及其他领域的名词,如陶艺、布艺、木艺、漆艺、根艺、竹艺、纸艺,以及茶艺、酒艺等,还有诸如将面塑称为面花,将根雕称为根花,将泥塑称为泥花,将邮票称为票花,将剪纸称之为剪花等,还有将品物后加上“文化”二字,如玉石文化、漆文化、景泰蓝文化、风筝文化、首饰文化,以至食文化、酒文化、服饰文化、茶文化、糖文化、烟文化等,总之是有什么材质的物件,就可以在其后面加上一两个字,称之为“艺”,为“花”,为“文化”。今后可能还会出现X艺、X花、XXX文化的说法。有些人以为,这么做就是为某种物品的分类定性。也有些人认为,这样一来是赋予艺术性,可以抬高其身价,是文化产业。有的人为了利益,宣称这种提法是自己最先发明的,甚至打起了笔墨官司。这种在某种材质或品名之后,加上一个“艺”字或“花”字,缀以“文化”二字,用于文字宣传、产品推荐中,无可厚非,若认定就是对某种工艺的分类或品物命名,作为工艺美术学科或其他学科的分类或命名,是不是也值得商榷呢?















在有的工艺美术论著和相关文件中,将划不进类别的工艺品,或认为不入流、外贸换汇率不那么高,以及零散批量小的,大多列为“其他工艺”或“民间工艺”,或许认为这其他工艺和民间工艺是无关大局的品类。有的工艺美术典籍中,将完全可以进入已有的大类别之中,比如绢塑、绒塑、面塑、根雕直入雕塑类即可,因为这些手工艺品有的是雕,有的是塑。而有的将“嵌珐琅”、雕漆、搪瓷列入“其他工艺”中,有的列入“现代工艺品”中,这些分类显然混淆不清。再有,在分类时,若将雕塑工艺、金属工艺、染织工艺的分类与诸如其他工艺、民间工艺、现代工艺等分类排行并列归在一起,严格地说,这分类的标准是不一致的。将具体与概括的两种分类方法纳于一处,就不可能是同一标准。于是,尤其是经销工艺美术品者对分类采取各行其是、各分其类甚至各定其品名,“敲锣卖糖,各为一行”,无意间造成了分类的混淆。而所谓“其他工艺”“民间工艺”俨然成了“筐”,想怎么装,就怎么装,这是不是值得探讨?















在已出版的中国工艺美术史中,有的几乎撰写的只是封建帝王所在地域的工艺史,很有可能是由于相比之下,皇家的文字等史料丰富,出土文物较为集中显赫,二十四史基本记载的也是所谓帝王的“正史”,是以皇家宫廷为中心的史,在记述王朝的“正统”工艺美术时,将其他地域和民族的工艺美术单列为 :“各兄弟民族地区工艺美术”“近现代民族民俗工艺美术”“民俗工艺美术”等。以中原地区为主导的工艺美术史,如同一棵大树的主干,若主干缺失了枝杈绿叶,还能赏略到这棵大树的全貌吗?这种分类方法是否也值得商榷呢?









中华民族是和谐共处的大家庭,这个家的名字叫中国,56个民族如同兄弟姐妹,56朵花汇聚成一个大花苑。可为什么在写中国工艺美术史时,很少或不写少数民族的工艺美术呢?即便写进了中国工艺美术史,也将少数民族的工艺美术列入“另册”,或单立门户写在“正史”之外,或成了“其他”,或别类。少数民族也是中华儿女,各民族都有值得骄傲的工艺美术,傣、苗、壮、侗、瑶、佤、黎、土家、布依……众多民族的绣品、首饰,藏族的唐卡、酥油花、金银器,蒙古族的蒙镶錾金,维吾尔族的服饰,景颇族的编织,彝族的漆器,赫哲族的鱼皮服饰,蒙、藏、维吾尔族的编织花毡等,都充满特色风情,如同珠宝散落在祖国各地,百花绚丽多彩,都是中国工艺美术的宝贵财富。研究、撰写全中国的工艺美术,在分类时,应统一安排,都是一个大家庭的成员,何必另设“户籍”呢?这“各兄弟民族”中,应该说汉族也是“各兄弟民族”的一员,既然是一个大中国,就应该有大的气魄。建立中国工艺美术学学科,就应该统筹全局,胸怀中华民族,放眼祖国大地,从大中国的概念出发,在工艺美术分类中,将各民族工艺美术包含在各分类内,没有必要在分类时将少数民族工艺美术打入另册。再者说,远古的华夏历史,无论从出土文物、典籍记载还是远古神话传说中,有许多可以证实中华大地是一个大家族,万千年来,其社会经济、文化艺术等从来都是相互融合、相互交错碰撞的,更不用说中国历史上各代王朝也是如此。比如唐、宋、辽、金、元、明、清,其中的辽、金、元、清,都是少数民族当政,您要研究中国工艺美术学,要做工艺美术的分类,把少数民族的工艺美术另行其类,是不是显得不是那么完整?













在工艺美术的分类中,有“花画工艺”,其中包括国画、油画、粉画、水彩画、版画及其他手工绘画等,几乎将所有的造型艺术全归成了工艺美术,其范围是否太大了?



值得探讨的问题有很多,不再赘述。工艺美术的分类与名目如何处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都有一定的道理,又大多有值得商榷之处,真心希望有识之士予以关注,要建立中国工艺美术学的学科,是不是还需要反复斟酌探索。


未完待续


摘自:

2020年《工艺美术家》春季刊

主编|申文广、张功荣

编辑|范思媛

审核|宋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