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计划于2015年下半年启动2015年度北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保护发展资金”)项目征集评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和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计划于近期组织项目调研和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2015年度保护发展资金征集工作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一、保护发展资金申报主体
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工艺美术行业设计、生产、服务的单位。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传承
1.挖掘、抢救、研究、保护濒临失传的北京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
2.开展北京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认定;
3.开展北京传统工艺美术珍品认定和奖励;
4.挖掘、整理、出版北京传统工艺美术资料;
5.征集、收藏和组织创作工艺美术优秀作品;
6.开展工艺美术行业相关的调查、规划及政策研究;
7.开展北京工艺美术作品评审。
(二)技艺创新、工艺美术方面的科研和产品开发
1.工艺美术行业生产工艺的创新研发;
2.工艺美术规模化产品的设计开发。
(三)工艺美术产业基地及服务平台建设
1.工艺美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工艺美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人才培养
1.开展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认定,以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
2.发放大师带徒津贴;
3.高等院校面向北京开展特色工艺美术学历教育专业培养能力提升;
4.开展工艺美术人才培训。
2015年度保护发展资金鼓励利用企业自有资金和社会融资项目,鼓励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的公共服务类项目,鼓励工艺美术传统技艺保护和文化传承,鼓励建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及其他人才培养类项目,鼓励优秀工艺美术作品的展览和宣传,鼓励工艺美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1.2015年度北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项目情况表(请登录“北京工艺美术网”
http://www.bjgm.org/,在“通知公告”栏内自行下载打印);
2.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5.项目申报单位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6.申报项目自筹资金来源的说明,并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7.若申报项目涉及银行借款的,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借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双方有效印鉴、单位财务印章);
8.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如无特殊说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四份。
(二)申报时间、报送地址
项目申报时间:2015年5月4日—6月5日
报送地址: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垡头东里陶庄路5号工美聚艺园南楼)
(三)联系人及电话
办公室:王琪 64207141
合作发展部:周密 56257921
邮箱:gongmei2003@sina.com
北京工艺美术行业 北京工艺美术
发展促进中心 行业协会
2015年4月27日
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北京工美联合企业集团
北京工艺美术学会
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
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垡头东里陶庄路5号工美聚艺园
联系电话
办公室:010-64207141
合作发展部:010-56257921
会员管理部:010-57221416
协会传真:010-6420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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