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精神,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办,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北京工美联合企业集团共同承办的“2016‘工美杯’北京传统工艺美术大赛”将于2016年10月举行,现公开征集参赛作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2016“工美杯”北京传统工艺美术大赛
二、举办时间:2016年10月
三、主办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
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北京工美联合企业集团
协办单位:北京工美文创产业联盟所属协会
北京设计学会
四、大赛主题和指导思想
大赛主题:凝聚匠心 创意工美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要求,充分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鼓励和推动北京传统工艺美术技艺传承与保护,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的设计开发与创新,丰富和拓宽传统工艺美术的应用领域和市场,振兴和繁荣北京工艺美术产业。通过大赛,发现、鼓励、表彰有志于传统工艺美术继承和创新的优秀人才,进一步开拓发现、吸纳、培养人才渠道。
五、参赛要求
(一)报名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工艺美术及相关艺术设计单位。申报个人应具有北京市户籍或与本市工艺美术企业或相关艺术设计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数量要求:个人申报参赛作品不超过2件(套);单位申报参赛作品不超过5件(套)。
3、参赛作品一律以实物形式报送组委会评审。
(二)参赛作品范围
参赛作品包括:工艺雕刻、工艺陶瓷、工艺织绣、工艺印染、工艺编结、工艺织毯、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和首饰工艺、花画工艺品、其他工艺美术品等。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属于传统工艺美术品范畴,采用天然原材料设计制作。
2、参赛作品应充分体现传统文化和技艺,以手工制作为主,要求构思新颖、创意独特、题材健康、主题鲜明。
3、作品制作技艺精湛,充分合理利用原料,充分展示材质美,突出工艺美。
4、参赛作品应为近年新创作作品,并未参加过其它展赛评奖活动。
5、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企业或个人独立创作,知识产权明晰。
六、奖项设立和评审机构
奖项设立:大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四个奖项。
评审机构:由第四届北京传统工艺美术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专家评审组。各奖项由专家组评审确定。
获得“2016‘工美杯’北京传统工艺美术大赛”金奖作品,将有资格参加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珍品评审。
七、参赛作品报送时间
参赛者于2016年8月15日至9月15日,登录北京工艺美术网(网址http://www.bjgm.org)首页,进入“北京工美行业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申报(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可直接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无需注册,密码为个人身份证号后6位;非工艺美术大师及相关工艺美术单位需注册后方可登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上通知。
实物评审报送时间和地点,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联系人:冯瑜、周密
联系电话: 56257921、64207141
技术支持:刘冲
联系电话:18610457573
2016“工美杯”北京传统工艺美术大赛组委会
201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