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落实《2020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推动北京市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深化拓展,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北京市诚信企业创建、复审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认定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组织
创建活动设立北京市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诚信企业创建办),设在北京企业评价协会,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企业申报条件
1.属于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或北京工美联合企业集团成员单位,能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履行会员义务;
2.遵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符合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等要求,依法诚信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4.注重自身诚信建设,具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恪守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5.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市场监督、税务、商务、环保、民政、海关、金融、保险、劳动保障等部门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6.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企业员工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能够自觉维护企业诚信形象;
7.自愿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的相关规定。
三、企业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会员企业自愿参与创建活动,备注企业名称加入微信群“工美行业2020年诚信企业创建群”报名,获取详细的申报流程。
(二)自主承诺。各申报企业主动签署北京市企业信用承诺书,承诺信用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自愿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出现违诺行为自愿接受信用惩戒措施。
(三)自主评价。各申报企业对照《认定规范》进行自评,并按照认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报相关信息。
(四)企业征信。由具有中国人民银行备案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征信机构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比对核验,并出具《企业征信报告》。征信费由企业自理。
(五)行业初审。由市诚信企业创建办联合工美协会开展企业诚信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并在网站、官方微信进行公示。
(六)专家评审。由市诚信企业创建办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企业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经综合评价提出年度诚信创建企业候选名单。
(七)征求意见。市诚信企业创建办将年度诚信创建企业候选名单提交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八)社会公示。拟定“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终审名单,并通过北京市诚信自律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审定发布。市诚信企业创建办根据公示反馈意见,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企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向企业颁发年度证书。
(十)信用修复。对审核存在有不良信用记录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鼓励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参加诚信教育培训等活动进行信用修复。
四、申报方式
通过北京市诚信自律公共服务平台www.bisp.org.cn)填报(复审企业同时填报)。
五、时间安排
(一)信息填报:2020年10月26日—11月20日。
(二)审核公示:2020年11月23日—12月18日。
(三)认定发布:2020年12月21日—12月31日。
六、往届复审
市诚信企业创建办严格按照2020年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认定程序”对往年的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企业,认定证书加注“连续××年”标识,最低为“连续2年”。
七、结果应用
(一)将认定的“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向有关政府部门推送,并通过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发布。
(二)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等工作中,对诚信创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三)引导金融、商业等市场服务机构对诚信创建企业给予优惠和便利。
(四)推荐诚信建设工作突出的企业参加有关媒体“诚信专题栏目”录播。
(五)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对诚信创建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为其市场宣传、业务拓展、职业发展等提供支持。
(六)优先推荐参加首都文明单位、文明商户、北京榜样等评选。
八、联系方式
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认定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院2号楼一层西侧
联 系 人:刘明芝 魏娜 吴安新
联系电话:68701631 68701727 68701635
QQ咨询群:116721119
技术咨询:18311347544
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垡头东里陶庄路5号
联系人:范思媛
联系电话:64207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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