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便于申请人准确、高效进行系统信息录入、资格审查,评选工作办公室对申报阶段工作进行优化。根据申请人咨询情况整理形成《第十届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评选申报阶段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线下预审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第十届北京工艺大师认定申请表(样表)》后,完成系统信息录入,选择“暂存”。系统信息处于保存状态后,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进行预审。评选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为申请人提供复核服务。
线下预审服务须预约,即日起开通,预约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
预约联系人及电话:
崔向前,18701626939
张恩坦,15901402168
注意事项

一、“教育背景”栏填写要求
此处是指您参加学历教育的相关经历,并不是参加学习班、研修班等培训学习。应填写最高学历,系统上传附件处有说明。有符合《评分标准》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就可以,须在学信网可查询。
二、“工作简历”栏填写要求
应上传申请人建立和履行劳动关系单位的证明材料(须北京的单位),如劳动合同、申请人为法人的营业执照或社保记录证明。如没有劳动合同或社保记录证明,须劳动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作品参赛获奖情况”栏处填写要求
点击申报页面的右上“通知公告”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十届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下拉到最后,可下载“6.认定展赛名录.docx”。同时还可以下载“4.大师评分标准”.xls,自行核算自身积分是否达标。应填写《展赛名录》中认定的相关奖项,获奖填写顺序应由高到低逐项填写,即珍品、金、银、铜、优秀顺序,上传附件的顺序与填写内容一致。
四、“发表文章出版著作情况”栏填写要求
此处涉及“文章”“著作”2类。“文章”附件应为刊物封面、版权页、含作者姓名的目录页及含作者姓名的文章页;“著作”附件应为书籍封面、版权页。
五、“其他”栏处填写要求
可填写何时、何地参加何社会兼职、公益活动、助学助教等内容。上传附件包含但不限于聘书、证书或活动照片等。
六、“反映申请人近几年技艺水平的作品”栏处填写要求
这些作品均为申请人自身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的作品,是否获奖都可以填报。但需要为“近几年”设计制作的。前三件参评作品应为在手实物,后期还需要进行公示,满足参评条件后要进行实物评审,尺寸含相关配座大小,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换。后三件作品不需要实物。
七、技艺制作视频具体要求
最低标准时长不少于40分钟,画面稳定、画质清晰。画面首先正面全景,体现申请人创作场景,由远及近,在申请人左后或右后进行拍摄,对制作的作品进行特写,要充分体现申请人创作的过程,最后对创作结束后的效果进行特写。拍摄一镜到底,不得剪辑,建议格式为MP4。视频需为制作参评作品或与参评作品工艺、材质相近的技艺摄制,内容为展示申请人技艺实操能力和水平的主要工序的制作视频,要体现申请人的技术技艺和创新创造的重点、特点和亮点。视频采用电子U盘形式进行提供,U盘上须标注申请人姓名。
编辑 : 崔向前
审核 : 宋印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