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选2024年度北京工艺美术行业“优秀企业”“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工艺美术行业荣誉表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北京工艺美术行业“优秀企业”“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选原则
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倡导信念坚定、传承创新、担当奉献的行业风尚,弘扬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选树行业模范典型,引领北京工艺美术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范围及要求
1.评选对象为行业协会、学会、联企集团所属单位、人员。
2.评选对象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申报单位或个人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严格履行会员义务,不存在拖欠会费行为。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企业/先进单位
1.具有政治责任感,在党和国家的重大服务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
2.企业管理规范,在改革发展、传承创新、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3.企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4.积极参与行业建设,具有担当奉献精神,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先进个人
1.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产品开发工作能力,为企业经营业绩提升和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在行业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创新发展等工作中,锐意进取、务实创新,取得突出业绩;
3.积极参与行业活动,支持行业发展建设;
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四、评选程序
1.评选对象由所在单位自荐和推荐,按要求填报《推荐表》;
2.秘书处汇总申报材料,并与各专业集团经理单位充分酝酿后,提出表彰建议名单;
3.由联合企业集团董事会审议确定表彰名单;
4.在年度行业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推荐表填写要求实事求是,重点突出,主要业绩不少于1000字。
2.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4年11月30日前扫描发送至行业协会邮箱gongmei2003@sina.com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武晓燕 64207141、1501121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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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武晓燕
审核:宋印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