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选2025年度北京工艺美术行业“优秀企业/先进单位”“京工巧匠”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年度表彰体系,强化表彰工作的导向性与公信力,经联企集团二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决定自2025年起,只保留“优秀企业/先进单位”“京工巧匠”荣誉表彰,取消“优秀企业家” “先进个人”表彰。
一、评选原则
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快建设文化强国为导向,评选表彰秉持“树立行业标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宗旨,旨在弘扬信念坚定、传承创新、担当奉献的行业风尚与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通过表彰“优秀企业/先进单位”,强化骨干引领,凝聚行业力量,推动产业升级;通过选树“京工巧匠”,激励技艺深耕,鼓励守正创新,焕发非遗活力。
二、评选范围及要求
1.评选对象为行业协会、学会、联企集团所属单位、人员。
2.评选对象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申报单位或个人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严格履行会员义务,不存在拖欠会费行为。
4.为确保评选对象的广泛性,上一年度已获评的单位和个人不再重复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企业/先进单位
1.具有突出的政治责任感,在党和国家的重大服务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
2.企业管理规范,在改革发展、传承创新、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3.企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4.积极参与行业建设,具有担当奉献精神,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京工巧匠
1.技艺精湛、勇于创新,长期在一线从事设计研发、主导创作的业务骨干;
2.积极参加行业组织举办的展赛交流评比活动,主创作品在近两年的行业大赛中获得银奖以上相关奖项;
3.获得国家或北京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名次,成绩突出;
4.积极参与重大活动保障、非遗展演、科普宣教、社会公益等活动,表现突出。
四、评选程序
1.评选对象由所在单位自荐和推荐,按要求填报《推荐表》;
2.秘书处汇总申报材料,并与各专业集团经理单位充分酝酿后,提出表彰建议名单;
3.由联合企业集团董事会审议确定表彰名单;
4.在年度行业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推荐表填写要求实事求是,重点突出,主要业绩不少于1000字。
2.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5年11月28日前扫描发送至行业协会邮箱gongmei2003@sina.com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武晓燕 64207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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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武晓燕
审核:宋印伟
